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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公告(第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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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弘扬“四敢”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推进干部竞争上岗,促进机关干部交流,经研究决定,今年8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跨部门公开竞争科级领导职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竞争的职位及名额
  正科级领导职位:
  市委办综合四处处长1名(行政);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处处长1名(参照);
  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1名(行政);
  市残联办公室主任1名(参照);
  市供销社办公室主任1名(参照)。
  副科级领导职位:
  市委组织部组织处副处长1名(行政);
  市发改委产业体改处副处长1名(行政);
  市交通委计划财务与审计处副处长1名(行政);
  市交通委规划建设处副处长1名(行政);
  市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1名(行政);
  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1名(行政);
  市金塘开发建设管委会经济发展处副处长1名(行政);
  市金塘开发建设管委会开发建设处副处长1名(行政);
  市六横开发建设管委会发展经贸处副处长1名(行政);
  市六横开发建设管委会规划建设处副处长1名(行政);
  市六横开发建设管委会财政处副处长1名(行政);
  市委党校图书资料室(信息中心)副主任1名(参照)。
  二、公开竞争的范围
  凡全市范围内机关单位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干部,符合公开竞争资格条件的均可参与竞争。
  三、公开竞争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好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具备《干部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为现任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干部或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两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为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四年以上的干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工作年限放宽为一年以上。
  4、身体健康。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称职以上。
  6、参与竞争者不得报考所在单位推出的职位,必须跨部门参与竞争。
  7、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二)岗位条件
  详细情况可查询舟山网(http://www.zhoushan.cn)或舟山党建网(http://www.zsdj.gov.cn),
  四、公开竞争程序
  公开竞争工作于2008年8月中旬开始,10月上旬结束。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决定任用的程序进行。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08年8月28日—30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
  2、报名地点:新华侨饭店大堂、市委组织部干部处、各县(区)委组织部。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舟山市公开竞争科级领导职位推(自)荐表》(可在舟山网或舟山党建网下载),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免冠正面二寸照片2张。
  有关公开竞争的详细情况可查询舟山网或舟山党建网,也可以与市委组织部干部处联系,联系电话:2281016、2281015(传真)。
  监督电话:12380、2281018。

                      舟山市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
                            2008年8月18日
 
舟山市公开竞争科级领导职位推(自)荐表



2008-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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