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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县公开选拔正科级乡镇长助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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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要内容:对确定的考察对象,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县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2、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供:⑴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⑵学历证书及复印件;⑶参加工作和任职证明材料;⑷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4张。


  人民网·天津视窗5月6日电: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加强乡镇局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正科级乡镇长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本次公开选拔的职位是:正科级乡镇长助理,共20名。

  二、参加公开选拔的条件

  1、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的干部要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资格要求。

  ⑴静海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县属国有、集体企业干部。

  ⑵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任副科1年(截至到2008年4月底,下同),科员参加工作4年;企业干部参加工作5年。

  ⑶年龄在31岁以下(即1977年5月1日后出生)。

  ⑷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后取学历)。

  ⑸身体健康。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公开选拔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检、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试用上岗的程序进行。

  按照公布的资格条件,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选拔的职位与参加笔试的人数比例不低于1∶8(低于此比例时,按比例相应核减公选人数);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拔职位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照选拔职位与考察人选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县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根据考察结果,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讨论,提出任用意见后,报经县委同意,对提拔人选在县电视台公示7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试用上岗,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按试用前的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

  1、考试内容。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进行,试题分为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两大类,以主观性试题为主,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主要对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素质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测试。

  2、考试时间。笔试、面试的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5月7日— 5月9日(每天上午8:30——下午5:30)。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9日下午5:00。

  2、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供:⑴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⑵学历证书及复印件;⑶参加工作和任职证明材料;⑷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4张。

  3、报名地点:县人才交流中心(县师范学校院内)。

  六、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俊起、姜春林



200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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