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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延边州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公开选拔州管副县级、县(市)管副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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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党委,州委各部、委、室,州直各党委(党组):

    经州委同意,现将公开选拔州管副县级、县(市)管副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延边州委组织部

                          2008年4月15

 

 

 

公开选拔州管副县级、县(市)管

副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干部工作民主,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根据目前我州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州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州管副县级、县(市)管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州直和县(市)直部门领导班子选拔配备一批优秀副职领导干部,同时掌握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后备人选,达到拓宽选人视野、广纳各界贤才、树立正确导向的目的。

二、选拔职位

此次公开选拔的职位共70个。其中,州管副县级领导干部职位22个,各县(市)管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48。具体职位见附表。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此次公开选拔报名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州管副县级职位的,年龄限定为45岁以下(19621231后出生,所有公选职位的年龄要求均按此方法推算),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计算至2008430)。

1)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35岁以下的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1年以上正科级职务任职经历(2007430之前任职,含相当于正科级职务),或4年以上副科级职务任职经历(2004430之前任职,含相当于副科级职务),或取得中级职称4年以上(2004430之前取得)。

2)报考35岁以下(19721231日后出生)的朝鲜族或非中共党员职位的,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1年以上正科级职务任职经历(2007430之前任职,含相当于正科级职务),或3年以上副科级职务任职经历(2005430之前任职,含相当于副科级职务),或取得中级职称3年以上(2005430之前取得)。

335岁以下,取得全日制硕士学位(不含在职)、工龄满2年以上的(2006430之前参加工作),或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不含在职)的,不受任职资格条件限制。

2、报考县(市)管副科级职位的,年龄限定为40岁以下(19671231后出生,所有公选职位的年龄要求均按此方法推算),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计算至2008430)。

1)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1年以上县(市)部门中层正职任职经历(2007430之前任职),或3年以上县(市)部门中层副职任职经历(2005430之前任职),或取得中级职称2年以上(30岁以下的,取得初级职称3年以上)。

235岁以下(19721231日后出生),取得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不含在职)的,或报考30岁以下(19771231日后出生)的朝鲜族或非中共党员职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006430前参加工作的,不受任职资格条件限制。

3、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每个职位的具体要求见附表。

4、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四、选拔程序和办法

1、发布通知。下发公选通知,并通过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选公告。符合条件的州及县(市)管后备干部无特殊原因一般应报名参加公选,不能参加的,有关单位要向州或县(市)委组织部做出书面说明。

2、公开报名。报名时间2008416 4月30。报名可采取民主推荐或组织推荐,还可采取本人报名、委托报名或信函报名的方式进行(信函报名需在报名截止日前将有关材料寄送至相关报名点)。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原则上不开考,特殊职位可适当放宽开考人数限制(最低不少于3人)。

1)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州管副县级职位的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延边州公选办公室

(延吉市友谊路89号,邮编:133000

 

聂晓东

8871958

15943336065

县(市)管副科级职位的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延吉市委组织部干部科

(延吉市解放路605号,邮编:133000

韩光云

2513666

2601511

珲春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珲春市珲春西街755号,邮编:133300

文光龙

7501049

13304471202

图们市委组织部干部科

(图们市口岸大街398号,邮编:133100

郭东久

3661023

3708221

敦化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敦化市新华西路1号,邮编:133700

郑茂军

6222276

13844750955

龙井市委组织部干部科

(龙井市六道河路8697号,邮编:133400

李昭辉

3258121

3388121

和龙市委组织部干部科

(和龙市文化路24号,邮编:133500

崔国哲

4222094

4662094

安图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安图县明月镇龙安路31号,邮编:133600

陈书忠

5822511

13844733698

汪清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汪清县汪清镇汪清西路9号,邮编:133200

宋寿龙

8812144

13843346188

2)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现任职务任职证明(任免文件或审批表)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职称证书或评审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2份);

《公开选拔州管副县级领导干部报名表》或《公开选拔县(市)管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三份[可到州或县(市)委组织部领取报名表,或从“延边党建”网站的“公选之窗”专栏下载,网址:WWW.ybdj.gov.cn]

③1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证明照片4张;

后备干部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州或县(市)委组织部在《报名表》上盖章证明。对近5年(200311以来)内曾获得标兵、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的,需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纸张规格为16开。

3选报志愿。公选职位分党群类和行政类。考生在首次选报志愿时,须在党群和行政两个类别中选报1个类别参加笔试,并预报1个所选类别的公选职位,供组织参考。笔试结束后,进入及格线以内的考生,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在首次选定的类别中,选报职位志愿。

3、资格审查。按照公选职位的条件要求,分别由州和县(市)委公选办组织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报考资格,并将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4、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面试。

笔试时间为524,采取闭卷和州、县(市)联动集中的方式进行。笔试分基本知识测试(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视听测试、案例分析)两张试卷。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相应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运用相关理论和方式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面试采取“模拟演讲”和“结构化面谈法”的方式进行,由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每个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一般应在5人以内(含5人),特殊职位的最低不少于2人(含2)。同一报考职位中,有与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考生时,同时进入面试。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有关信息,将于第一时间通过“延边党建”网站的“公选之窗”专栏和有关媒体公开发布。

5、加分条件。对近5年(200311以来)曾获得标兵、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的,按国家级(中央、国务院)、省部级(省委、省政府、中直部委)、地厅级(州委、州政府、省直厅局)三个层次(以表彰单位印章为准)分别加4分、3分、2分,报考副县级职位的,加分的荣誉等级为国家级和省部级;报考副科级职位的,加分的荣誉等级为国家级、省部级和地厅级对后备干部报考所备级别职位的加3分。所加分数加在笔试成绩中(在笔试及格的前提下方可享受加分政策)。对同时具备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只加最高分(以报名时所提供的有效材料为准)

6、确定考察人选。笔试与面试成绩分别按35%65%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面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一般为2人。如果第3名考生与第2名考生的综合成绩相差在2分以内(含2分),将按3人(不超过3人)确定考察人选

7、健康体检。对拟考察对象统一组织健康检查。按相关规定要求,对身体健康状况不能适应岗位需要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8、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州和县(市)委组织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组织实施,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9、公示和决定任用。根据考察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州和县(市)委组织部提出拟任人选,并提交同级常委会等额票决。对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经组织部门考察,没有原则性问题的,即确定为拟任人选,如果存在影响任职问题的,则依次提交第2名、第3名作为拟任人选。如果第3名仍有问题,则该职位按空缺处理。

对决定任用的干部实行任前公示。符合任职条件的按规定要求履行任职程序,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适当工作。

10、岗前培训。州委组织部将举办为期一个月的“公选新任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集中对州、县(市)两级新选任干部进行岗前培训。

五、制度保障

为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着力实施“阳光公选”,在公选过程中将加大公选工作的宣传报道和监督力度,严格执行监审制、公证制、回避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保障制度,以确保公选工作的严密性和公正性。

六、组织领导

各县(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强化对公选工作的组织领导。为确保公选工作的圆满完成,此次公选工作,在州委领导下,专门成立“州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州委常委、组织部长担任,成员由州纪委副书记、州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及各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组成。公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公选工作的组织实施。州、县(市)纪委将全程负责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州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0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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