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党委,州委各部、委、室,州直各党委(党组):
经州委同意,现将《公开选拔州管副县级、县(市)管副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延边州委组织部
公开选拔州管副县级、县(市)管
副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干部工作民主,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根据目前我州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州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州管副县级、县(市)管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州直和县(市)直部门领导班子选拔配备一批优秀副职领导干部,同时掌握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后备人选,达到拓宽选人视野、广纳各界贤才、树立正确导向的目的。
二、选拔职位
此次公开选拔的职位共70个。其中,州管副县级领导干部职位22个,各县(市)管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48个。具体职位见附表。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此次公开选拔报名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州管副县级职位的,年龄限定为45岁以下(
(1)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35岁以下的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1年以上正科级职务任职经历(
(2)报考35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朝鲜族或非中共党员职位的,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1年以上正科级职务任职经历(
(3)35岁以下,取得全日制硕士学位(不含在职)、工龄满2年以上的(
2、报考县(市)管副科级职位的,年龄限定为40岁以下(
(1)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1年以上县(市)部门中层正职任职经历(
(2)35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后出生),取得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不含在职)的,或报考30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朝鲜族或非中共党员职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每个职位的具体要求见附表。
4、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四、选拔程序和办法
1、发布通知。下发公选通知,并通过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选公告。符合条件的州及县(市)管后备干部无特殊原因一般应报名参加公选,不能参加的,有关单位要向州或县(市)委组织部做出书面说明。
2、公开报名。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16至
(1)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州管副县级职位的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延边州公选办公室 (延吉市友谊路89号,邮编:133000) |
黄 辉 聂晓东 |
8871958 15943336065 |
县(市)管副科级职位的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延吉市委组织部干部科 (延吉市解放路605号,邮编:133000) |
韩光云 |
2513666 2601511 |
珲春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珲春市珲春西街755号,邮编:133300) |
文光龙 |
7501049 13304471202 |
图们市委组织部干部科 (图们市口岸大街398号,邮编:133100) |
郭东久 |
3661023 3708221 |
敦化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敦化市新华西路1号,邮编:133700) |
郑茂军 |
6222276 13844750955 |
龙井市委组织部干部科 (龙井市六道河路869—7号,邮编:133400) |
李昭辉 |
3258121 3388121 |
和龙市委组织部干部科 (和龙市文化路24号,邮编:133500) |
崔国哲 |
4222094 4662094 |
安图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安图县明月镇龙安路31号,邮编:133600) |
陈书忠 |
5822511 13844733698 |
汪清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汪清县汪清镇汪清西路9号,邮编:133200) |
宋寿龙 |
8812144 13843346188 |
(2)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现任职务任职证明(任免文件或审批表)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职称证书或评审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2份);
②《公开选拔州管副县级领导干部报名表》或《公开选拔县(市)管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三份[可到州或县(市)委组织部领取报名表,或从“延边党建”网站的“公选之窗”专栏下载,网址:WWW.ybdj.gov.cn];
③1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证明照片4张;
④后备干部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州或县(市)委组织部在《报名表》上盖章证明。对近5年(
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纸张规格为16开。
(3)选报志愿。公选职位分党群类和行政类。考生在首次选报志愿时,须在党群和行政两个类别中选报1个类别参加笔试,并预报1个所选类别的公选职位,供组织参考。笔试结束后,进入及格线以内的考生,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在首次选定的类别中,选报职位志愿。
3、资格审查。按照公选职位的条件要求,分别由州和县(市)委公选办组织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报考资格,并将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4、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面试。
笔试时间为
面试采取“模拟演讲”和“结构化面谈法”的方式进行,由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每个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一般应在5人以内(含5人),特殊职位的最低不少于2人(含2人)。同一报考职位中,有与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考生时,同时进入面试。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有关信息,将于第一时间通过“延边党建”网站的“公选之窗”专栏和有关媒体公开发布。
5、加分条件。对近5年(
6、确定考察人选。笔试与面试成绩分别按35%、65%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面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一般为2人。如果第3名考生与第2名考生的综合成绩相差在2分以内(含2分),将按3人(不超过3人)确定考察人选。
7、健康体检。对拟考察对象统一组织健康检查。按相关规定要求,对身体健康状况不能适应岗位需要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8、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州和县(市)委组织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组织实施,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9、公示和决定任用。根据考察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州和县(市)委组织部提出拟任人选,并提交同级常委会等额票决。对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经组织部门考察,没有原则性问题的,即确定为拟任人选,如果存在影响任职问题的,则依次提交第2名、第3名作为拟任人选。如果第3名仍有问题,则该职位按空缺处理。
对决定任用的干部实行任前公示。符合任职条件的按规定要求履行任职程序,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适当工作。
10、岗前培训。州委组织部将举办为期一个月的“公选新任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集中对州、县(市)两级新选任干部进行岗前培训。
五、制度保障
为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着力实施“阳光公选”,在公选过程中将加大公选工作的宣传报道和监督力度,严格执行监审制、公证制、回避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保障制度,以确保公选工作的严密性和公正性。
六、组织领导
各县(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强化对公选工作的组织领导。为确保公选工作的圆满完成,此次公选工作,在州委领导下,专门成立“州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州委常委、组织部长担任,成员由州纪委副书记、州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及各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组成。公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公选工作的组织实施。州、县(市)纪委将全程负责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州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