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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海南省东方市公开选拔建设局副局长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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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选拔职位

市建设局副局长1名

二、公开选拔范围

全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公开选拔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本条件。

2、在本省建设规划或相关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的现职干部,且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等次为称职(合格)以上

3、城市规划设计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熟悉城镇规划设计工作,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50周岁(工作年限、年龄等的计算,均以2008年3月31日为界线);身体健康。

四、公开选拔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按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酝酿、任前公示、决定任命等程序进行。

五、工作步骤

(一)发布公告。主要在《海南日报》、东方市广播电视台和市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开选拔公告。

(二)公开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公布的时间范围内亲自到报名点报名。报名人员须有10名以上符合资格条件才可开考,不足10名的取消该职位公选计划。

(三)资格审查。由市纪委监察局和市委组织部负责联合审查。主要审查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职位条件等。市内报名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初审,市外报名人员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或市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初审,再报市纪委监察局和市委组织部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发给准考证。

(四)笔试面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笔试方式为闭卷,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试统一进行。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审查结果,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前5名为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五)考察酝酿。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相加计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前3名为考察人选由市委组织部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提拔任用人选。

(六)任前公示。拟提拔任用人选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拟提拔任用人选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市委组织部将认真调查核实

(七)决定任命。公开选拔的建设局副局长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评定称职以上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对不合格者,回原单位或按原职级另行按排工作。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4月21日至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中共东方市委组织部干部组(地址:东方市市委市政府1号办公楼)。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须亲自到报名地点报名,并填写《东方市公开选拔建设局副局长报名表》(一式二份)。报考人员可登录东方市人民政府网(http:// dongfang.gov.cn)查询简章并下载《东方市公开选拔建设局副局长报名表》。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婚育证明和1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25535721  13086053539

   真:(0898)25535721

邮政编码:572600

公开选拔建设局副局长的具体操作时间另行通知。本简章由中共东方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东方市委组织部

                         2008年4月11日

东方市公开选拔建设局副局长报名表



2008-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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