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提高干部整体素质,促进夷陵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夷陵区领导班子建设实际,夷陵区委研究决定并报宜昌市委组织部同意,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拔5名区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本次公开选拔的领导职位共5个,具体职位为:夷陵区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夷陵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夷陵区旅游局副局长、夷陵区文化体育局副局长、宜昌市规划局夷陵分局副局长各l名。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的在职人员。
三、公开选拔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第一学历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有胜任报考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和办事能力。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到38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夷陵区旅游局副局长职位的为男性。
3、要求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可放宽为2年以上工作经历。
4、身体健康。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二)岗位要求
1、报考夷陵区委政研室、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职位的,原则上是中共党员,综合素质较高,思维敏捷,有较深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文字写作、口头表达及综合协调能力。
2、报考夷陵区旅游局副局长职位的,要求热爱旅游事业,熟悉旅游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有胜任旅游行业管理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报考夷陵区文化体育局副局长职位的,要求对群众文化工作有一定的钻研,熟悉文化艺术事业,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报考宜昌市规划局夷陵分局副局长职位的,要求为城市规划管理专业毕业或者有从事规划设计与管理行业的工作经历,具有扎实的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的专业知识。
四、公开选拔的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2008年3月20日至4月1日下午5:30。报名地点设在宜昌市夷陵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夷陵区政务信息中心办公大楼6025、6027室)。报名时需如实填写登记表一式两份,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所在单位出具工作经历和任职情况证明材料。每个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少于10人,少于l 0人的该职位不进行公开选拔,但可以在征得报名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调整报考职位。
五、公开选拔的主要步骤
1、笔试。笔试实行封闭式命题、阅卷,由区公选办统一组织。笔试结束后,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0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区公选办组建面试考官组。面试内容为抽签答题,限定10分钟答题完毕。 (下转第四版)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折算出综合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3、考察公示。根据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为期7天的考察公示。公示中发现问题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取消其资格,并依次递补。
4、组织考察。夷陵区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进行差额考察。考察采取民意测验、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和查阅个人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按优秀、良好、一般等三个等次确定考察等次并量化计分。
5、确定人选。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70%和考核成绩30%的比例测算出考察对象的最后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l:2的比例确定拟任人选,报夷陵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六、有关待遇与管理
公开选拔确定的入选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同级职务干部政治经济待遇,区委政研室副主任符合提拔条件的可享受正科级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本职工作再正式任命或任职(试用期连续计算任职时间),如不能胜任则回原单位或由组织另行安排工作,不保留试用期间的政治经济待遇。对列为考察对象未能入选者,经考察比较优秀又有发展潜力的,区内的列入后备干部培养管理;区外的可作为特殊人才引进或调任其它领导岗位。对弄虚作假、蒙混过关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
联系电话“0717-7823552、7826280
联系人:李发兵、靳宗友、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