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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机构改革后组成部门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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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今天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如下:

外交部

国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部

国家安全局

监察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运输部

铁道部

水利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部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审计署

根据国务院组织法规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调整和设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国务院其他机构的调整和设置,将由新组成的国务院审查批准。



2008-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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