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职位及人数
中共桂林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副书记、桂林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桂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桂林市民政局副局长、桂林市旅游局副局长、桂林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桂林市财政局副局长、桂林市农业局副局长、桂林市商务局副局长、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桂林市教育局副局长、桂林市博览事务局副局长、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副主任各1名,共15名。
二、选拔范围及条件
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由市国资委确认)中符合条件的正式人员。
(一)基本条件
①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事业心强,开拓进取,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②有胜任公选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决策管理能力;③
(二)各职位选拔条件
1、中共桂林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务工作,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中共党员(党龄三年以上)。
2、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副书记:热爱共青团事业,熟悉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中共党员。
3、桂林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热爱妇联工作,熟悉妇联工作的政策理论和有关法律规定,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精神。女性。
4、桂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熟悉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5、桂林市民政局副局长:熟悉和掌握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管理能力。
6、桂林市旅游局副局长:熟悉国家有关旅游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了解旅游行业情况,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7、桂林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经济工作和桂林市工业企业情况有一定了解,口头表达能力较强。
8、桂林市财政局副局长:熟悉国家有关财政政策、财务会计知识以及相关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9、桂林市农业局副局长: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熟悉国家在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中的政策法规,具有农业或相关专业知识。
10、桂林市商务局副局长:具有相关的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商务管理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11、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熟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宏观经济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12、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有较强的分析研究和处理问题能力。
13、桂林市教育局副局长:熟悉教育科学发展的特点与规律,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与领导管理能力,有在教育管理职位或学校领导岗位上工作的经历。
14、桂林市博览事务局副局长:熟悉博览事务和有关政策法规,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社会交际能力,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15、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副主任:熟悉国家城市建设与规划管理的政策法规,具有较扎实的城市建设与规划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三、选拔的程序
公开选拔副处职领导干部,按照宣传发动、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进行。每位考生只可选报一个职位。每个职位经资格审查符合参加笔试人数少于6人的不开考,考生可另报其它职位。笔试结束后,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累加计算笔试成绩。每一个职位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对象。在媒体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成绩,发给参加面试通知书。其他人员的笔试成绩由市公选办书面通知到个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笔试和面试两项成绩累加计算即为该考生的总成绩。并按各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以同等资格进入考察。
四、考试的形式和内容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分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拟任处级领导职务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知识、现代科学技术基本知识、法律知识、行政管理和领导科学知识、历史知识、公文写作、时事和广西区情、桂林市情等。专业科目考试,主要包括拟选拔职位所要求的业务知识、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能力素质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报考该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五、相关待遇
所公选的职位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务的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不保留试用期间的待遇,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如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
六、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
2、凡符合《桂林市公开选拔副处职领导干部公告》规定的条件和任职资格者均可报名。报名方式可以是组织推荐,也可以是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应征得本人同意。
本市(含县区)机关、事业单位报名者到所在各县区委组织部、各市直单位干部人事部门报名,国有企业(含县区)到市国资委组织部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传真报名。报名时要携带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①学历、学位证书;②身份证;③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指报名职位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
本市各县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市国资委组织部具体负责本地、本单位、本系统的报名登记、资格初审及汇总上报工作。
3、报名者应按照《公选公告》的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统一制发的《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其中粘贴在报名表上2张)。
报名者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市国资委组织部领取《报名登记表》。
4、市公选办办公地点:桂林市叠彩路 8号,4号楼4楼综合干部科、经济干部科;联系人:唐标明、唐铭泽;联系电话:2803346、2819675 ;邮编:541001;传真号码:2857884;查询公选事宜请登录桂林党建网,网址:www.guilindj.gov.cn;监察举报电话:2803345。
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