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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简章

[阅读: 次] 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字体: ]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营造我县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县委决定,公开选拔10名党政领导干部。现根据《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选拔职位
(一)县卫生局副局长1名;
(二)县交通局总工程师1名;
(三)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副局长1名;
(四)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1名;
(五)县建委副主任1名;
(六)县教委副主任1名;
(七)县安监局副局长1名;
(八)南宾镇、西沱镇、黄水镇副镇长人选各1名。
    二、公开选拔范围
全国范围内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参考。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参加公开选拔需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具有4年以上工作经历(2004年3月1日前参加工作)。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报考南宾镇、西沱镇、黄水镇副镇长人选的,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即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余职位的,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即1973年3月1日以后出生)。干部出生日期以干部档案为准。
4、党政群机关人员,要求具有1年以上副科级经历或者3年以上科员级经历;事业单位人员,要求现任四级职员(副)以上职务、或任五级职员满3年,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满1年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满3年;企业单位人员,要求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满1年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满3年,或者规模以上企业现任中层正职以上领导职务满1年。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任务。
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职位条件
   1、报考县卫生局副局长的,应是高等院校医学及相关专业毕业,具有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中层管理岗位任职经历,或乡级医疗、卫生单位领导任职经历,并从事医疗卫生工作3年以上。
2、报考县交通局总工程师的,应是交通工程建设等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与职位相关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1年以上。
3、报考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副局长的,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报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的,应是高等院校工业经济及相关专业毕业,或从事相关工作1年以上。
5、报考县建委副主任的,应是城市规划或建筑类相关专业毕业,或从事相关工作1年以上。
6、报考县教委副主任的,应是高等院校教育及相关专业毕业,并从事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
7、报考县安监局副局长的,应是地质矿产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与职位相关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1年以上。
(以上时间截止为2008年3月1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情况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领导职务情况的。
    四、公选程序及办法
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拟于2008年2月15日开始至2008年3月31日结束。公开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宣传动员(2月15日至29日)。各级党组织采取各种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重庆日报》、石柱电视台、《今日石柱》和“中国•石柱网”等新闻媒体发布公选公告,集中时间广泛宣传,跟踪报道。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2月20日至3月4日)。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进行。属组织推荐的,须征得本人同意。报名者只能选报1个职位。报名结束前,根据各职位的报名人数情况,由县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征得报名人员本人同意,可对报名人员的报名志愿进行调剂。
报名地点设在县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综合办公大楼729室,联系电话:023-73330515,传真:023-73332026)。报名时,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片5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组织推荐报名的,还需有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2日。
本县报考人员,其《报名登记表》由县委组织部审核,其他地方报考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档案所在单位审核。县公选办负责资格初审,县委公选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发给笔试通知书和《准考证》。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公选资格。
(三)统一考试(3月5日至10日)
1、笔试(3月5日)。经资格审查,每个职位参加笔试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原则上10人以上即开考。如达不到10∶1,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7∶1;低于7∶1,该职位公选终止。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前5名进入面试,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第5名有若干人笔试成绩相同,则全部进入面试;如笔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不足5人,则进入面试人员不得少于3人;少于3人,则该职位公选终止。
2、面试(3月9日至10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小组由有关领导、专家、组织人事干部等组成,不少于7人。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工作经验、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临场应变能力、组织领导和宏观决策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宣布。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6的比例记入应试者的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每个公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分别确定3名体检人员(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面试可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公开选拔职位所在单位职工代表旁听。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及县“四大家”综合办公大楼信息张贴栏公布。
3、笔试、面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试题从全国党政领导干部考试通用题库或市委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题库中提取。
(四)体检(3月11日至12日)。按照《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体检暂行办法》的规定,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在考试合格者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每个公选职位的考察人选原则上为3人,最低不低于2∶1;低于2∶1,该职位公选终止。
(五)组织考察,确定初步人选(3月13日至20日)。县委组织部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经县纪委审查后,县公选领导小组提出任用建议提交县委研究。
(六)县委讨论决定(3月21日至24日)。县委召开常委会议讨论决定任用或提名推荐人选。县委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如某一职位的考察对象不适合在其报考的职位任用,但适合调配到我县其他职位任用,在征求考察对象本人意见的前提下,经研究可考虑调配任用。
(七)任前公示(3月24日至30日)。对县委决定任用的干部和决定推荐、提名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或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八)办理任职手续和任用(3月31日)。根据县委决定,按照干部任职及调动的相关程序,办理任职和任用手续。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县卫生局副局长、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副局长、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县建委副主任、县教委副主任、县交通局总工程师、县安监局副局长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者回原单位工作。对公开选拔的南宾镇、西沱镇、黄水镇副镇长人选一年后实施考核,考核不胜任者,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免去职务,按公选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者回原单位工作。
正式任职的,其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不低于三年,期满后可以流动。
    五、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县纪委(县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选拔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本《简章》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开选拔
党政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代章) 2008年1月17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2008年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登记表


2008-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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