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委九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中“面向全国公开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的要求已迅速落实为具体行动。昨天,市委组织部正式宣布,昆明面向全国公开选拔30岁以下的100名优秀人才到县(市)区或开发区、市属相关部门担任助理职务,并作为县级后备干部培养锻炼。
当前,现代新昆明建设面临的诸多压力和挑战中,最大的压力是急需人才短缺的压力;最大的挑战是人才结构不合理的挑战,特别是熟悉城乡统筹规划设计、城市管理、投融资、国际经贸、招商引资、都市经济等人才不足的挑战。
针对昆明市县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这次面向全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扩大了选人范围,拓宽了用人视野,主要目的是引进一批推进现代新昆明建设紧缺、急需的人才,培养、储备县处级领导班子的优秀年轻干部,改善干部队伍结构,优化干部资源配置,强化正确的用人导向:“上”时自身硬气、别人服气,“下”时自己服气、心无怨气。
本次公选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报考人员除具备有关规定的基本要求外,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张荣明承诺,以选出优秀的、胜任的人才为目标,为每一个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试者,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提供脱颖而出的渠道;把公道正派的原则贯穿整个公开选拔工作的始终,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杜绝徇私舞弊,严肃公开选拔工作纪律,避免人为因素和感情因素。严格落实“五公开、五监督”:公选的原则和监督措施公开、职位和人数公开、条件和资格公开、考察和录用公开。接受领导监督,把整个公选工作置于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和上级组织部门的“全方位”监督之中;接受职能部门监督,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公选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接受舆论监督,每个阶段的进展情况,都及时通过媒体向群众公布,增强透明度;接受司法监督,对群众、应试人员关注的关键环节和程序,事先进行司法公证,请公证人员参与到具体工作环节;接受社会监督,采取邀请干部监督员和群众代表参与等形式,使公选工作始终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一旦发现违反公开选拔工作纪律的人和事,立刻严格追究责任,严肃查处当事人,决不姑息迁就。
公选的程序和方法、公选对象的资格条件、公选办公室地点及监督电话等,详见公选公告A5版。希望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愿意投身现代新昆明建设的优秀年轻人才,排除疑虑,勇于接受昆明的挑选。
云南省昆明市公开选拔县处级后备干部(助理)公告
经中共昆明市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100名优秀人才到县(市)区或开发区、市属相关部门担任助理(正科级)职务,并作为县级后备干部培养锻炼。现公告如下:
一、公选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本次公选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报考人员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基本要求外,还要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后出生);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其中: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大学本科学历者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大学英语(CET)四级以上;
(2)硕士研究生,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大学英语(CET)六级以上;
(3)博士研究生,具有城市规划管理、国际贸易、经济管理等现代新昆明建设急需的相关专业的报考者可直接进入面试;
(4)留学归国人员不限工作经历(学历经教育部认证)。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公选的方法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岗位分类定向的方式,按照县(市)区、开发区、市属相关部门三个类别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其中一类,选拔后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剂。
报考人员可通过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方式报名。报名地点设在中共昆明市委公开选拔后备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公选办”)。
外地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用复印件或传真件报名,也可登录: http://www.km.gov.cn(昆明市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http://swzzb.km.gov.cn/new(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网)或http://www.kmrs.gov.cn(昆明人事网)下载填写《昆明市公开选拔县处级后备干部(助理)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并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现单位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扫描成文件(JPG格式)发送到中共昆明市委“公选办”电子邮箱进行报名。并将报名表和本人小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3张函寄中共昆明市委“公选办”。
现场报名,需出示、出具的相关材料:《昆明市公开选拔县处级后备干部(助理)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现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本人小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3张(请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填写诚信承诺书。
报名起止时间为:2008年2月18日至3月10日上午8∶30-下午5∶00。
报考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经预审获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到现场报名的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复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有关要求,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将按参加笔试的人数比例相应地减少选拔人数。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考试成绩将适时公布。
1、笔试。报名资格合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参考范围。
笔试时间:2008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实际工作能力。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选拔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名额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组织考察
根据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选拔职位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前需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并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进行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考察任用的参考依据之一。
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的考察对象在适当范围内适时公布。
测评、考察工作由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昆明市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四)决定任用
对决定选拔任用的人员通过新闻媒体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法定节假日除外)。公示后,符合任职条件的,由中共昆明市委“公选办”根据考察情况及考察对象填报意向,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报中共昆明市委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及有关任职手续。
本次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不再保留试用期间的有关待遇,另行安排工作。
报名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委大楼6楼612室“公选办”(昆明市盘龙路25号)
邮编:650011
电话:(0871)3132139
传真:(0871)3132139
网址:http://www.km.gov.cn
http://swzzb.km.gov.cn/new
http://www.kmrs.gov.cn
“公选办”电子邮箱:gx@km.gov.cn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昆明市委“公选办”负责解释。
200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