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领导班子结构,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10名县(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与职数
1.市监察局副局长1名(非中共党员)
2.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1名(非中共党员)
3.市委宣传部副部长1名(女性,中共党员)
4.市旅游局副局长1名(女性)
5.团市委副书记1名(女性)
6.县(市、区)人民政府副县(市、区)长(提名人选)1名
7.市经委副主任1名
8.市财政局副局长1名
9.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1名
10.市接待办副主任1名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
面向全市公开选拔(含在长中央、省属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报考对象
符合条件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1、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身体健康。
2、报考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市接待办副主任职位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 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职位的年龄要求在42周岁以下,即 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市财政局副局长职位的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其他职位的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报考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干部必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副科级职务满2年,企业单位的人员必须具有2年以上中层正职工作经历并有团干工作经历。报考其他职位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副科级职务满4年,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国家人事部门认可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4年以上中层正职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的职级认定及任职年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止。
5、报考市旅游局副局长职位的,要求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
6、报考市财政局副局长职位的,要求具有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职称。
7、报考市旅游局副局长、市经委副主任、市财政局副局长、市接待办副主任职位的,要求相关专业毕业或从事过相关专业工作。
三、选拔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评、体检、公示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公布考察结果的程序进行。
为确保选拔质量,一般情况下,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原则上不开考,该职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或放弃报考。
笔试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以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选拔职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专业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市旅游局副局长职位加试英语,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英语成绩分别按50%、30%、20%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总成绩;其他职位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总成绩。
面试在笔试的基础上进行,按照拟选拔职位职数1:7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市旅游局副局长职位加试英语听力和口语。
市旅游局副局长职位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听力、口语成绩分别按50%、30%、2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他职位按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
面试后,组织所有面试入围对象进行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作为确定入围考察人选的参考依据。
组织体检按照拟选拔职位人数与考察人数1:3的比例,按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列入考察范围。若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考察人数要求,则从其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按照干部任用程序,择优确定拟任人选。对经过严格考察、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四、待遇和管理
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所任职务的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的正式任职,正式履行任职手续;考察不合格的免去试用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
五、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1月10日——1月12日
2、报名地点:
长沙市委办公大楼5楼市委组织部大会议室(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
咨询电话:0731—8667290
3、报名办法:
参加公开选拔者可通过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填写《长沙市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签署单位意见(个人自荐报名的可不签署单位意见),提供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可到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领取,也可直接从长沙高级人才网(http://www.gjrcw.com)上下载,报名登记表需用A4幅面纸张双面打印。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六、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市纪委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
200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