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条件:
1、身份:报考市委宣传部机关工作人员的必须是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报考市委讲师团工作人员的必须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报考人员在市级机关工作的必须试用期满,在基层工作的必须工作满二年以上。
2、学历: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以上学历。
3、年龄:本科学历在2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在28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市委宣传部机关工作人员需为中共党员。
5、政治思想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开拓进取,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6、有较强的协调能力、综合文字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应用和操作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
7、身体健康。
二、选拔步骤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为宣传业务专业知识和机关工作公共知识。
根据各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3的,酌情减少面试和选拔录用人数。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内容为选拔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3、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高低,确定考察对象。
4、录用: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录用人选。
因综合成绩和考察条件达不到相应人数的,酌情减少选拔录用人数。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报考人员可登陆连云港政府门户网站(www.lyg.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类职位进行报名。并于11月10日前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xcbgbc@lyg.gov.cn或lygwxb@163.com信箱。
2、资格审查:对提交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本人。通过报名初审的人员,携带报名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2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到市委宣传部(新浦区朝阳东路69号市行政中心1002室)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符合条件的,核发准考证。对不符合选拔公告规定的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00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