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职位说明 二、公开选拔的资格条件 凡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一)具有五年以上工龄; (二)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职位1和职位2的,须为金融类专业毕业(包括非研究生学历教育阶段);报考职位3的,须为金融、工商管理类专业毕业(包括非研究生学历教育阶段); (三)符合下列任职年限要求之一者:1.现任副处级干部;2.任现职级满1年的正科级干部;3.现聘经济、金融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两年以上,并从事专业管理工作两年以上。 (四)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6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六)身体健康; (七)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相应选拔条件。 计算现任职级时间,确定学历、学位等相关情况,截止时间均为2007年9月30日。 三、选拔范围 全国范围内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四、报名和考试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07年9月21日至10月10日 笔试时间:2007年10月13日 面试时间:2007年10月14日 详情请登录 "广州公选网"(http://gx.gz.gov.cn)或"广州市发改委公众网"(http://gzplan.gov.cn)查询。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职位序号 公选职位 公选职数(名) 职位要求 1 综合处副处长 1 熟悉金融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具有从事金融专业管理、教学、科研工作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可合并计算,下同)。 2 资本市场处副处长 1 熟悉资本市场业务运作,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具有银行、证券期货专业岗位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 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处副处长 1 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具有从事金融专业管理、教学、科研工作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为进一步扩大用人视野,广泛吸引人才,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力度,更好地为加快推进广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经研究,广州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拟于近期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3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