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区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科(局)级领导干部四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选的职位和人数
区建筑设计院院长(正科级)、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副科级)、区动迁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团区委副书记(副科级)各1名。
二、公选的范围
区建筑设计院院长面向全省进行公选;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区动迁办公室副主任、团区委副书记面向全区进行公选。
三、公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改革开放,作风正派,勤政廉政,实事求是,立场坚定。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具有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精神。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且较全面地熟悉掌握所需工作岗位的政策法律法规,综合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4、符合具备担任相应职位资格要求。
5、身体健康。
(二)公选职位的具体要求
1、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设计院院长人选:4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副科级或相应中级职称2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能熟练使用相关的程序软件。
2、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人选:40周岁以下;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任科员3年以上;熟悉市政或园林、环卫业务;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
3、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动迁办公室副主任人选:4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任科员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较丰富,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
4、共青团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副书记人选:29周岁以下;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任科员3年以上;熟悉共青团方面的业务;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
在界定报考者的年龄、任职(职称)年限、从事本专业时间等问题时,统一以2007年9月30日为线。
四、公选的程序及报名有关事项
(一)公开选拔主要包括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等环节。
(二)凡是符合公选职位条件的人员均可在在公布的报名时间内报名(每人只限报一个相应的职位),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的报名人员可直接到区委组织部公选办报名。大亚湾开发区以外的报名人员可来人或通过因特网登录大亚湾政府网,下载《报名表》填写后,通过信函(时间以邮戳为准)、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经预审获得考试资格者,必须在笔试的前一天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初步确定具备参加笔试资格者,以通知为准),同时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备审核。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报名人员需填写《大亚湾开发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可从http://www.dayawan.gov.cn下载)一式2份,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位证明材料,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5张。
(四)报名时间:2007年7月17日至31日。
(五)报名地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委组织部公选办(广东省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五楼B511房,邮政编码:516081,联系电话:0752-5562110,传真:0752-5562101,电子邮箱:dyw5562110@126.com)。
中共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委组织部
二○○七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