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 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 》,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中共北京市怀柔区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13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和一批副处级领导干部资格准入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名额
区委研究室副主任、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副主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区文化委员会副主任、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体育局副局长、区水务局副局长、区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区种植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北京怀柔影视基地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各 1 名。
同时,选拔一批副处级领导干部资格准入人员 。
二、 报考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凡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有胜任拟任职务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身体健康以及达到报考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下列人员不在推荐和报名范围: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
(二)基本资格
1 .报名参加副处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的基本资格:
( 1 )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且工作地在怀柔区行政区域内(其中,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区体育局副局长、区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职位工作地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
( 2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区委研究室副主任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区检察院政治处副主任职位要求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 3 )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其中,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位要求在 42 周岁以下,区委研究室副主任、区文委副主任、区国资委副主任职位要求在 40 周岁以下,区检察院政治处副主任职位要求在 37 周岁以下,区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职位男性年龄放宽到 50 周岁)。
( 4 )具有怀柔区副处级领导干部准入资格;或现任行政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满 3 年;或现任大中型企业(含怀柔区直属企业)中层正职满 3 年。
根据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需要,经组织推荐,可以放宽报名人员的职务层次、任职年限等任职资格。但必须是现任正科领导职务且满 1 年或现任副科领导职务且满 4 年。
( 5 )身体健康。
根据职位的特殊性,各职位附加必要的选拔资格条件,详见怀柔党建网( www.hrdj.gov.cn )发布的各个职位说明书。
2 .报名参加 副处级领导干部资格准入人员 的基本资格:
( 1 )具有 5 年以上工龄;
( 2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 3 )年龄在 43 周岁以下 ;
( 4 )任怀柔区属行政、事业单位正科级职务满 2 年的。
计算任职时间、年龄和确定学历等相关情况,均以 2007 年 6 月 30 日为限。
三、选拔程序
(一)公开报名,资格审查
公开报名分为组织推荐报名和个人自荐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公开报名时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依据选拔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者,当场发给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 10 :1 。
(二)笔试和面试
笔试为闭卷,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试题委托市级以上专门机构拟定。公共科目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为《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专业科目考试主要围绕岗位职责进行工作能力测试。
报考怀柔区副处级领导干部准入资格的人员不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具有怀柔区副处级领导干部准入资格的人员不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和面试。
在参加公共科目考试的考生中,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前 60% 的考生为公共科目考试合格者。如前 60% 出现小数,则向上取整;如取整点有若干人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者均为公共科目考试合格者。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试题委托市级以上专门机构拟定。在公共科目考试合格人员中,任怀柔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职务满 2 年或报考同一职位成绩在前 6 名的参加面试。
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前 80% 的考生为面试合格者。 如前 80% 出现小数,则向下取整;如取整点有若干人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者均不作为 面试合格者。
根据怀柔区副处级领导干部资格准入人员和本次面试合格者所报考的职位,对他们进行分类,并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前 3 名列为所报考职位的考察人选。
笔试、面试成绩通过怀柔党建网站等媒体公布。
(三)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组织。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勤政廉政、工作实绩,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四)初步研究决定
区委组织部领导集体听取考察组汇报,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各职位拟任用人选的初步意见,报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五)任前公示与任命
区委常委会决定任用或建议任用的干部,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由任免机关任命。任用结果向社会公布。
公开选拔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命手续。不合格者,按原职级回原单位或由区委组织部另行安排工作。
经笔试、面试和考察,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并在公布公开选拔结果时予以说明。
(六)确定资格准入人员
任怀柔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职务满 2 年 的面试合格者(含被列为各职位考察人选,但未被任用的),经考察具备副处级领导干部准入资格条件的,颁发 怀柔区副处级领导干部资格准入证书 。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 .报名时间:
2007 年 7 月 14 日 — 7 月 16 日 ( 8 : 30 — 16 : 30 )
2 .报名地点:
北京市怀柔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介大厅(怀柔区开放路 86 号 , 富乐环岛东侧 ,详见怀柔党建网公布的地图)
3 .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 1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2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3 )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任职经历的证明材料;
( 4 )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
( 5 )一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版彩色照片 3 张。
具有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者请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任正科领导职务不满 3 年或任副科领导职务满 4 年的报名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材料。
五、笔试时间、要求在报名时详见考试须知。面试、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以及公选的其他信息请随时留意怀柔党建网站( www.hrdj.gov.cn )。
北京市怀柔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怀柔区后横街 51 号),咨询电话:69659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