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阳市公选办公室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二、本市以外(含驻信中直、省直单位)的报考者,报名时要携带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①所在地县级以上党组织关于报名者年龄、学历、任职经历等资格的初审意见;②学历、学位证书及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党校的学历、学位认定证书;③任职通知(任免通知复印件加盖任免单位红章,亦可);④身份证; ⑤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在7月15日前到信阳市公选办报名并进行审核登记。
三、各县(区)委组织部、市直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分别负责本县(区)、本单位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并严格按照《信阳市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方案》及有关办法的要求和规定,认真负责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时,必须根据其人事档案及提供的原始证书,对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内容是否属实、证件是否真实齐全、是否同意其参加公开选拔,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在2007年7月18日之前将报考者有关材料,集中上报市公选办审核登记。上报时要同时报送纸质及Excel格式电子文档的《报考人员名册》(名册样式可从信阳市人民政府公众网www.xinyang.gov.cn下载或到市公选办拷贝)。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选工作全过程。为保证审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的各单位在报名表上必须填写具体意见。如发现不负责任、弄虚作假者,将追究责任。在报名、考试、考察和任命阶段,如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信阳市公选办公室将随时取消其资格,并通报报考者所在单位。
五、公选中需要进一步界定的政策性问题,由信阳市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信阳市公选办公室将通过网站、信函等方式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者,可进行咨询或举报,电话:0376 ¬¬-6251264 6251191
七、此办法由信阳市公选办负责解释。
信阳市公选办
2007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