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2007年贵州省凤冈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阅读: 次]   [字体: ]
 

凤冈县2007年面向全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

公 告

    为了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改善和优化我县科级领导班子结构,更好地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经县委研究,决定对部分副科级领导岗位进行公开选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1、县文体广播电视局副局长1名;

    2、县旅游事业局副局长1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所明确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6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干部身份和股级及以上岗位任职经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五年以上工龄(2002年6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4、2004年、2005年、2006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报考县文体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位,应熟悉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能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具有一定的电视新闻采、编、制、播工作经验;在音乐、舞蹈等方面有一定专长;能独立策划、组织全县大型群众文化活动。

    6、报考县旅游事业局副局长职位,应熟悉旅游资源的开发和管理工作;熟悉旅游宣传、接待及导游等工作;具有一定的旅游规划、项目策划等方面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7、此次公开选拔面向在遵义市范围内工作的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

    三、公开选拔程序

    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填写统一印制的《凤冈县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由报考者所在单位核实并签署意见,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有关技术职称证明或任股级及以上职务任职文件、近期小二寸免冠同版正面照片2张,一并上报县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时交报名费100元。

    资格审查:由凤冈县公选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受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干部,正在立案审查和受过刑事处罚的干部,近三年中有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称职)的干部,因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被“一票否决”的干部,不能报考。每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8人的,该职位取消公开选拔,报考该职位人员可申请转报其他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职位。

    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县公选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分公共知识部分和专业知识部分,总分100分。公共知识命题按照中组部制定的《全国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考试大纲(试行)》明确的范围进行。专业知识为职位所要求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等。

    (2)面试:面试评委由凤冈县公开选拔领导小组确定。面试主要测试所选拔职位要求的领导能力素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个人特征、心理素质等方面的适应性。

    笔试总成绩列前5名应试者进入面试(如第5名应试者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总成绩加面试成绩为应试者综合成绩。

    体检:综合成绩前3名的应试者进入体检(如第3名应试者成绩并列,一并进入体检程序)。前3名中有体检未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综合成绩前3名应试者进入考察程序(如第3名应试者成绩并列,一并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程序为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专题了解情况等。

    进入考察程序后,考试综合成绩不带入考察程序,只作为确定拟任用人选的依据之一。

    讨论决定和任用:经考察拟任用的人选,由凤冈县委组织部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后,经任前公示,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行文任用。

    四、领导及工作监督

    为了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领导,成立凤冈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公开选拔工作由凤冈县纪委监察局实施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从重查处。

    举报电话:5221942(中共凤冈县纪委)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从2007年6月18日至2007年6月28日止。

    报名地点:中共凤冈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咨询电话:5227022

    

    凤冈县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6月15日



2007-06-18
录入:admin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2007年安徽省望江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下一篇:武汉副局级干部公选问题答疑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