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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武汉市公开选拔市管副局级领导干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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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武 汉 市 委
关于公开选拔市管副局级领导干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加快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步伐,加强市管领导班子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选拔一批市管副局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指导思想
    这次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把党管干部原则与走群众路线结合起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拓宽识人选人视野,发现和选拔一批高素质领导人才,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为加快“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二、公开选拔的职位和人数
    这次公开选拔的市管副局级领导职位为12个,人数12名。具体职位如下:
    (一)公开选拔年轻干部的职位(6个)
    1、市信访局副局长1名;
    2、市民政局副局长1名;
    3、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
    4、市园林局总工程师1名;
    5、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副院长1名;
    6、武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
    (二)公开选拔女干部的职位(4个)
    7、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副书记1名;
    8、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1名;
    9、市农业局副局长1名;
    10、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1名。
    (二)公开选拔非中共党员干部的职位(2个)
    11、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1名;
    12、市审计局副局长1名。
    三、公开选拔的范围及资格条件
    这次公开选拔面向市属各单位进行。市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市属事业单位和大型国有(控股)企业中符合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具有职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6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年龄放宽到41周岁以下(1966年6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副书记职位的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四)现任正处级职务或任副处级职务3年以上(2004年5月31日以前任职)。非中共党员干部任副处级职务2年以上(2005年5月31日以前任职);报考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副书记职位的正副处级干部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六)身体健康。
    四、公开选拔的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
    召开全市公开选拔市管副局级领导干部工作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在新闻媒体及武汉市政府公务网公布《武汉市公开选拔市管副局级领导干部简章》,公布公开选拔的职位、条件、选拔程序和方法,广泛宣传,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选办)负责组织实施。市属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汇总后报市公选办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统一发给准考证,准予参加考试。
    报名可以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也可以个人自荐。每个报考者限填报1个职位。
    (三)统一考试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要求组织统一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题由中组部认定的考试机构提供。市公选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统一命题,统一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党政领导工作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参加面试人员,按各选拔职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5名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在领导能力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成立面试考评组,负责面试评分评审工作。考评组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熟悉选拔职位业务的专家学者等组成。
    (四)组织考察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每个职位的前3名确定为考察对象。
    市委组织部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制。考察内容主要是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和决策能力、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重点是工作实绩,并在适当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五)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市委研究确定拟任用人选。在有关新闻媒体和干部所在单位,发布《武汉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公告》,公示时间为7天。
    (六)公布结果
    综合公示情况报市委常委会复议,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后,向社会公布公开选拔结果。
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经组织人事部门考察,胜任本岗位工作的,正式任命,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不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免去试用职务,取消试用期间有关待遇,另行安排适当工作。
    五、公开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
    这次公开选拔市管副局级领导干部工作,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市公开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具体承担公开选拔的日常工作。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市纪委派干部参加公开选拔各个环节的工作。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是市委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实现我市“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要求,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共武汉市委
                                                                  2007年6月6日

武汉市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报名人员名册
武汉市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报名表

关于2007年武汉市公开选拔市管副局级领导干部组织报名工作的通知

2007年武汉市公开选拔市管副局级领导干部动员大会召开



200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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