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本报刊登了《云南省公开选拔副厅级妇女、党外领导干部公告》和《云南省公开选拔省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公告》及相关的新闻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近日,省委组织部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就公开选拔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从中央的要求和我省的实践来看,这次公开选拔主要有哪些方面的依据?
答: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依据。一是政策依据。中央对公开选拔工作十分重视。1994年,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对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要认真研究和总结,使其不断完善。1999年,在总结全国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中组部制定下发了进一步做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有关意见,明确规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方法、原则和要求。2000年,中央下发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对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提出新的要求。2002年,中央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把公开选拔确定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2004年,中央下发了《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工作暂行规定》(简称《公开选拔暂行规定》),对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适用范围、资格条件、方法程序、组织领导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中组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进一步规范了公开选拔的考试内容、测评要素和方式方法。这都为我们这次公开选拔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导。二是实践依据。我省1996年首次以公开选拔的方式面向全省选拔17名地厅级副职领导干部,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了初次尝试。之后,又分别于2001年、2004年公开选拔了两次共46名副厅级领导干部和省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经营管理人员,2002年首次以“公选”方式选拔产生了1422名副厅级后备干部。几年来,各州(市)、县也分别结合本地区的实际,积极开展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工作,发现和选拔了一大批优秀年轻干部。从几年来我省“公选”干部的情况看,通过公开选拔产生的干部总体情况是好的,许多“公选”产生的干部表现突出,不少同志在重要关键岗位上承担了重要职责,有的已成长为正厅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不仅得到中央的肯定,社会的认可,也受到广大干部的欢迎。
问:与以往我省组织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相比,这次公开选拔主要有哪些特点?
答:这次公开选拔,集中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规模大,职位多,岗位重要。本次“公选”共拿出了24个职位,是我省历次“公选”中职位较多的一次。其中不少是重要关键岗位,如省教育厅副厅长、省国资委副主任、曲靖市副市长等。二是突出了年轻化、高素质。本次公开选拔的报考人员除符合所报考职位的职位要求外,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学历一般应在大学本科以上。报考省直单位、州市和高等学校领导职位的,还必须具备《干部任用条例》中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报考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人员,一般应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的省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位,还要求具有一定的英语交流能力。三是侧重选拔妇女、党外干部。这次“公选”的24个职位中,省直单位、州市和高等学校的17个领导职位全部定向选拔妇女、党外干部。省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7个职位,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四是注重从实践中选拔人才。这次“公选”,要求报考省直单位、州市和高等学校领导职位的,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省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位的,一般应具有企业工作经历。同时,在每个选拔职位的职位要求中,也从专业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实践经验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五是依照规定明确任职资格。根据《公开选拔暂行规定》,对报名人员的职务层次、任职年限等任职资格作了明确界定。即:现任正处级领导职务的,须任职满1年以上;现任副处级领导职务的,须任职满4年以上。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
问:这次公开选拔,除省属国有企业的职位外,全部定向选拔女干部或党外干部,主要是基于什么考虑?
答:培养选拔妇女、党外领导干部是我们党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培养选拔妇女、党外领导干部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长期一贯坚持的基本方针。省委历来十分重视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近年来,结合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换届,省委不断加大妇女、党外领导干部的选拔力度,一大批优秀女干部、党外干部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工作,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各方面充分发挥了妇女、党外干部的积极作用。目前,我省16个州市四套领导班子均配备了1名以上女干部,省直机关69个部门领导班子中有54%的班子配备了女干部,州市直部门领导班子中有42%的班子配备了女干部,各级人大、政府、政协中党外干部也占有相当的比例。这次侧重选拔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是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培养选拔女干部、党外干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厅级领导班子的结构现状提出来的。本次“公选”后,我省副厅级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比例又有所提高,特别是全省17所本科高校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了1名女干部或党外干部,可基本实现中央的要求。我们相信,通过这次对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公开选拔,有利于加大各级党委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的力度,有利于实现中央和省委关于培养选拔女干部、党外干部的目标要求,有利于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脱颖而出。
问:为使这次公开选拔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有关部门都采取了一些什么措施?
答: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此,我们采取了相应措施。一是省委组织部对这次公开选拔工作高度重视,部务会多次进行研究,并成立了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组织部领导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副组长,负责整个公开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组,具体负责公开选拔的日常工作,工作人员都是从省级有关单位抽调的骨干力量。二是对公开选拔的职位及职位要求、选拔范围、报名条件与资格、选拔程序和遴选方式、工作进展情况、选拔结果等,都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充分保障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三是为保证每个职位之间公开选拔的机会平等,根据《公开选拔暂行规定》有关要求,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报考人可改报其他公开选拔的职位。四是在对干部的考察和任用方面,实施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考察责任制和任前公示、试用期等,从最大程度上保证公开选拔的干部能够符合德、才标准和“四化”方针。五是对本次公开选拔,实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省“公选办”设立监督组,负责接待、处理来信来访和各类举报,对公开选拔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对“公选办”工作人员进行纪律监督。面试时,设立旁听席,干部群众向省“公选办”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到现场旁听。同时,对公开选拔中的问题,也可向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的监督电话(0871)12380反映。
问:能否简要介绍一下整个“公选”工作的总体安排和步骤方法?
答:为了积极稳妥地做好这次公开选拔工作,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把整个“公选”工作分为3个阶段:一是准备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班子、完成工作机构组建和人员抽调,开始进行工作。二是公开选拔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又分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考前准备、进行笔试和面试4个步骤进行。报名工作结束后,由省“公选办”对各地各部门初审上报的报名人选进行复审,合格者即发给准考证。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布。面试选择适当的测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能力、素质、潜能和个性特征。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布。三是考察任用阶段。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和履行职位所必需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和能力等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的结果,综合确定建议人选。对决定任用的干部和决定推荐、提名的人选,须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聘任)问题的,办理相关手续,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问:很多读者十分关心这次考试的形式和范围,能否介绍一下这次考试的依据和复习范围?
答:中组部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是全国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考试与测评的标准和依据。这次公开选拔的笔试和面试,以《考试大纲》为主要依据,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复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