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向省委组织部青干处请示,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和《漯河市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公选的职位实际,就面试对象的确定制定如下原则:
一、资格审查贯穿始终的原则
按照公选办发布的有关资格审查办法要求,笔试成绩启封前,对参加笔试的人员进行第一次资格复审,面试对象从第一次复审合格对象中产生。第一次复审不合格的,及时通知本人。
二、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5:1的比例确定的原则
根据公选方案要求,按照5:1的比例,在第一次复审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放弃参加面试资格的,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所公选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放弃资格较多达不到5:1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笔试成绩启封时,市纪委等有关部门人员现场监督。笔试成绩启封前,各职位第一次复审结果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对第一次复审不合格的无论其笔试成绩如何,均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四、投资促进(招商)局副局长面试人员名单
1 2007301006 项 丽
2 2007301008 杜国政
3 2007301001 刘立彬
4 2007301004 牛新科
5 2007301013 陈 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