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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2006年公开选拔女干部、镇局级后备干部工作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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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2006年公开选拔

女干部、镇局级后备干部工作启事

为切实加强女干部、镇局级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力度,进一步优化镇局班子结构,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适应我市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推进经济增长,建设和谐海城提供组织保证,市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一批女干部,公开选拔百名镇局级后备干部。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6、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7、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二、公开选拔的职位及人数

1、本次公开选拔女干部的职位及人数分配为:孤山镇、接文镇、南台镇、西柳镇、中小镇、西四镇公选职位为镇长助理(实职副科级),人数各1名;牌楼镇、甘泉镇、耿庄镇、牛庄镇、高坨镇、东四管理区公选职位为党委委员(实职副科级),人数各1名。

2、本次公开选拔镇局级后备干部共100名,其中非中共党员后备干部30名。

    三、公开选拔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公开选拔女干部资格条件

1)报考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1731以后出生)。

2)报考者应为国家公务员或事业管理人员。中、小学报名者应具有中层正职以上职务。

3)报考者应具有五年以上工龄。

4)报考者应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

635周岁以下镇局级后备干部及省委选调生可不受职位、工龄限制。

7)在本镇区工作且报考该镇区的女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8)报考牌楼镇、甘泉镇、耿庄镇、牛庄镇、高坨镇、东四管理区的女干部须为中共正式党员。

2、公开选拔镇局级后备干部资格条件

1)报考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1731以后出生)。

2)报考者应具有两年以上工龄。

3)报考者应为国家公务员或事业管理人员。

4)报考者应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上述报名者工龄及任职时间均计算到2006731

四、公开选拔工作的基本程序

    1、报名:按干部管理权限,市直单位及镇区的报名者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初审,统一组织报名。报名材料包括: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和3份复印件及由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包括年龄、职务、工作简历和德才表现等方面的书面证明;一寸近期免冠同版彩色正面照片4张;干部本人档案;以及现任职务任职文件(干部任免审批表)、各种奖励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地点在市委组织部档案室,联系电话3222969。同时,填写《海城市公开选拔女干部、镇局级后备干部报名登记表》。报名截止200688。公开选拔女干部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镇局级后备干部人数一般不少于200人,其中,非党镇局级后备干部人数一般不少于60人,不足的由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协商确定。

2、资格审查:由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分数,并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3、笔试: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市场经济理论和基本常识、领导科学、法律常识、现代科学技术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及党史党建、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相关内容。

    4、面试:笔试结束,汇总资格审查分数后,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其中,女干部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31,镇局级后备干部面试人选的比例为1.51。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5、考核人选的确定: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其中,女干部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21,镇局级后备干部考察人选的比例为1.21

    6、组织考察:由市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对确定的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7、决定任用:根据考察结果和考试成绩,由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任用人选建议方案,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8、公示:拟任用人选确定后,在海城人民广播电台、海城电视台、海城时讯、海城党建网站面向社会进行为期一周的任前公示,由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及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9、公布结果: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同时,在海城人民广播电台、海城电视台、海城时讯、海城党建网站公布最后结果。女干部拟任用人选任职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

本启事具体事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海城市公开选拔女干部

镇局级后备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06年8月1



200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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