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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北碚区公开选拔部分处级领导干部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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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北碚区公开选拔部分处级领导干部简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公选宣传咨询阶段了解收集到的有关情况,经北碚区公开选拔部分处级领导干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报考正处级领导职位的,年龄放宽到42周岁以下,即1964331以后出生;报考正、副处级领导职位的任职年限均在《重庆市北碚区公开选拔部分处级领导干部简章》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放宽一年:

12003年以来获得国家(部委)级或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奖励的;

22003年以来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

32003年以来被区县(自治县、市)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确定为后备干部的;

4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同任职经历的;

5、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

 

                     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组织部

                         2006年3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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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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