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拓宽选人渠道,扩大选人视野,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和条件,把优秀人才选拔进领导干部队伍,区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拔部分处级领导干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渝委办发〔2004〕12号)、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关于公开选拔部分处级领导干部的意见》(北碚委发[2006]5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人数
1、正处级领导干部3名:北碚区妇女联合会主席,北碚区科学技术协会主席,北碚区北温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2、副处级领导干部14名:北碚区精神文明办公室副主任、中共北碚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北碚区商业委员会副主任、北碚区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北碚区交通局副局长、北碚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重庆市蔡家组团管委会副主任、重庆市同兴特色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重庆市北碚新城建设管委会副主任各1名;北碚区天生街道、朝阳街道、北温泉街道、东阳街道、龙凤桥街道等5个街道共公选党工委副书记2名、办事处副主任3名。
3、北碚区教师进修学院党委书记(相当于正处级)。
二、报考人员的范围和条件
本次公开选拔面向全市,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选。参加本次公开选拔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l、政治思想素质好, 身体健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5年以上工龄,即
4、年龄40周岁以下,即
5、任职年限: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下述任职年限可放宽一年。下述任职年限的时间统一计算到
(1)报考正处级领导职位的任职年限: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或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满2年,特别优秀的此年限可适当放宽。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任相当于正处级领导职务;或任三级职员正;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相当于副处级领导职务、或任三级职员副、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分别满3年。
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任国有(含国有控股)大型企业的部门正职领导、所属企业法人代表或党政正职领导及以上职务者;或现任国有(含国有控股)中型企业的法人代表或党政正职领导;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满3年。
以上人员如是军队转业干部,其在部队任团职的时间可与到地方工作后任处级、或三级职员、或高级技术职称的时间连续计算。
(2)报考副处级领导职位的任职年限: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担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或任正科级以上职务满3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任相当于副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或任三级及以上职员;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任四级职员正、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分别满3年。
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任国有(含国有控股)大型企业的部门副职领导、所属企业党政副职领导及以上职务者;或现任国有(含国有控股)中型企业的党政副职领导及以上职务者;或现任国有(含国有控股)小型企业的法人代表或党政正职领导;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满3年。
以上人员如是军队转业干部,其在部队任正营职的时间可与到地方工作后任正科级、或四级职员、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时间连续计算。
6、报考区教师进修学院党委书记、区直机关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的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7、报考区商委副主任、建委副主任、交通局副局长、区法制办副主任、蔡家组团管委会副主任、同兴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新城管委会副主任的的需具有相关工作经历3年以上。报考区商委副主任的需具备工商管理、经济贸易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报考区建委副主任、蔡家组团管委会副主任、同兴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新城管委会副主任的需具备工民建、规划及相关专业知识;报考区交通局副局长的需具备路桥及相关专业知识;报考区法制办副主任的需具备法律专业知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正在处罚期内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情况的;
6、其他不适宜提任处级领导职务的情况。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
1、报名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属于组织推荐的应征得本人同意。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报名结束前,根据各职位报名的人数,报名人员可改报报考人数少的职位,或由区委组织部征求本人同意,改报报考人数比较少的职位。
报名时间(7天):
报名地点: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北碚区双元大道196号、北碚区行政中心11楼1112办公室)。联系电话:68864783、68863548;传真:68287057;邮编:400700。
报名所需证件和材料:户籍材料、身份证、工作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任职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考区教师进修学院党委书记、区直机关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的需同时提供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组织推荐报名的,还需有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写明报名者工作单位及现任职务、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政治面貌、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
报名费:每名报考者交报名费贰佰元整。
2、资格审查
首先由报名处的同志负责报名登记和资格初审,然后由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对审查合格者将发给笔试通知和《准考证》。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每个拟选拔职位参加笔试的人数一般不少于10人。每个拟选拔职位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1,达不到此比例时,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能低于7:1。
3、考试
试题从重庆市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考试题库中提取。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别实行100分制量化计分,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
1、笔试:时间
2、面试:时间
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前5名进入面试,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最后一名有若干人笔试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者全部进入面试;如笔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不足5人,则进入面试人员不得少于3人;少于3人,则该职位公选终止。
笔试、面试成绩均书面通知应试者,同时张榜公布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
4、体检和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每个职位的前3名进入体检、考察。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者,其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
(1)体检:时间安排在面试结束后、考察实施前。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的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考试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区委组织考察组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5、拟任人员的确定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区委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其他综合情况择优确定拟任人员,具有公选职位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考虑。如某一职位的3名考察对象均不合适,该职位可空缺。如某一职位的考察对象不适合在其报考的职位任用,但适合调配到我区其他处级领导职位任用,在征求考察对象本人意见的前提下经区委研究可考虑作出调配任用的安排。
6、公示
对区委研究确定的拟任人员,在市、区有关媒体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7天。
7、履行任职手续
对公示合格者,将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任职程序。如是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公开选拔担任了处级领导职务(区教师进修学院党委书记除外),在试用期内即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公示发现有影响其任职问题的,取消任职资格,所空缺名额从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中按排名顺序递补。
8、试用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副处级领导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干部在试用期间,履行试用职务职责,享受同级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由区委组织部组织考察,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对胜任者予以正式任用(其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连续计算);不胜任的,取消任职资格,回原岗位或按照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对公开选拔的正处级领导干部不实行试用期,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回原岗位或按照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四、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