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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高明区公开选拔区建设局副局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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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区委决定,在广东省范围内公开选拔高明区建设局副局长(副科职)1名。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资格条件:除了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城市规划设计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在建设规划或相关单位5年以上工作经历;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放宽到40周岁;身体健康。(工作时间、年龄等的计算,均以2006年3月31日为界线)

  二、报名时间:2006年3月3日至30日。

  三、报名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文汇路6号区委组织部干部科(邮政编码:528500,联系电话、传真:0757-88822162)。

  公开选拔实施方案和报名表格,可在高明区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和高明区组工网(http://zzb.gaoming.gov.cn)查询、下载。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

  2006年3月2日



2006-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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